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仲裁指南
理论探讨
判例研究
仲裁课堂
相关法规
本站留言
性 质:
公开
悄悄话
姓 名:
(
*
)
QQ 号:
Email:
主 页:
心 情:
请选择心情
好开心
好难过
好伤心
要唱歌
正哭泣
很满意
很惊喜
好生气
好害怕
真倒霉
扁着嘴
平常心
冒冷汗
伤脑筋
笑死了
好气愤
您的位置:
包头仲裁委员会
>>
留言本
>>
王强
第
0
条留言 QQ:31365585 E-mail:
给管理员的悄悄话...
管理员回复
:我会主要受理:(一)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 (二)本会不受理以下争议: 1.劳动争议;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你所提的事情属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畴,应去劳动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咨询。
ip:116.113.233..*
2008-10-29 22:23:05
yyyyy
第
1
条留言 QQ:
E-mail:
仲裁主要受理什么纠纷?我有一个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不知能否受理>
管理员回复
:(一)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 (二)本会不受理以下争议: 1.劳动争议;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你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即约定发生争议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我会就能受理.
ip:60.31.73.1.*
2008-09-12 14:59:3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
1
/ 1
共
2
条记录
10
条/页 转到
页
Copyright by Act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