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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首家仲裁委员会工商系统仲裁调解院在重庆市正式成立
作者:佚名    来源:ss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27 【字体: 】 
          近日,重庆仲裁委员会与重庆市工商局联合设立的重庆仲裁委员会工商系统仲裁调解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西部地区成立的首家工商系统仲裁调解院。
        自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调解合同争议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我市部分区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多起争议标的额达数百万元的合同纠纷,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但由于经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使得调解效果受到了较大影响,制约了行政调解作用的更大发挥。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重庆仲裁委反复研讨论证,达成共识,携手在西部率先成立了工商系统仲裁调解院。工商行政调解与仲裁相结合,一方面可以通过仲裁为行政调解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执行途径,从而巩固调解成果,提高行政调解的效能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工商行政调解网络覆盖全市每一个经济区域,有利于推动仲裁法律制度的深入普及和发展。根据仲裁调解工作的发展需要,市工商局与重庆仲裁委还将适时在部分区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设立工商系统仲裁调解分院和工作站,逐步架构起三级合同仲裁调解框架,形成及时有效解决合同纠纷的新机制。
       全力推进工商系统仲裁调解工作,将为化解合同纠纷提供又一条快速高效的通道,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构建和谐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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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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