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仲裁指南
理论探讨
判例研究
仲裁课堂
相关法规
本站留言
热门关键字:
工行 合作 推行 仲裁条款
标 题
内 容
作 者
录入者
关键字
所有栏目
交流
图片
下载中心
仲裁协议示范条款
相关法规
└ └ 法律
仲裁课堂
判例研究
理论探讨
仲裁指南
└ └ 仲裁规则
└ └ 仲裁员名册
└ └ 申请仲裁须知
└ └ 仲裁流程图
└ └ 仲裁收费表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文章
机构概况
└ └ 仲裁委简介
>>相关文章
·
包头仲裁委员会简介
·
2010年政务公开报告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
仲裁委组成人员名单
·
值得重视的我国商事仲裁“判例法
·
深圳首宗医患纠纷仲裁案高效结案
·
正确认识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仲裁
·
首例基民提请仲裁案落槌 南方基
·
论仲裁为经济服务与仲裁的司法监
·
华北区域仲裁工作座谈会在晋城市
>>点击排行TOP10
·
包头仲裁委员会简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
·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
包头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等计算时限的法律
·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的交付方式约定
·
仲裁流程图
·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约—— 本案合同效
·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包头仲裁委联系会议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
·
申请仲裁须知
·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应当提交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浏览正文
深圳首宗医患纠纷仲裁案高效结案
作者:佚名 来源:
ss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4 【字体:
大
中
小
】
2011年2月28日,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成功促成患方与深圳市南山某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将调解书送达医患双方。双方当事人对仲裁院提供的医患纠纷仲裁服务和效率均表示满意。
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根据患方与深圳市南山某医院在纠纷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于2011年1月6日受理此案。由医患双方各自选定其信赖的仲裁员和仲裁院夏昆山院长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于2011年2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在充分调查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对双方开展耐心、细致、有效的调解工作,并根据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经送达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确保患方获得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以仲裁方式解决医患纠纷体现了以下优势:
一、独立公正、自治和谐
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与卫生部门、医院没有关联,消除了患方的怀疑和抵触情绪,为医患双方在法律框架内提供了新的沟通协商和解决纠纷的平台。这个平台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从仲裁员名册中自行挑选可信赖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可就开庭审理、证据提交、意见陈述等事项达成协议以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仲裁庭与当事人圆桌式的开庭布局有利于营造平和的庭审氛围,避免了法院诉讼中激烈的对抗。医患双方在仲裁庭审中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提出自己主张,共同协商出解决纠纷的方案。
二、专家断案、一裁终局
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的仲裁员均为医疗、法律领域的知名人士和权威专家,他们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保证了医患纠纷仲裁案件的质量和公正。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使得当事人可以经济高效地解决医患纠纷,减少讼累。
三、保守秘密、保护商誉
医患纠纷大都牵涉到患方病情,仲裁不公开进行的保密性原则既可以避免患者病情公之于众的尴尬,保护患者的隐私和秘密,又可以维护医院方的声誉,让医务人员从纷繁的医患纠纷中解脱出来,专心为病人治病,最大化地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实践证明,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这种以仲裁和调解优势,高效解决医患纠纷的仲裁模式,不仅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有效减少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实现社会稳定和科学发展的有益探索。
上一篇:
正确认识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仲裁制度的现实意义
下一篇
:
值得重视的我国商事仲裁“判例法”
支持
反对
Tags:
0
总访问量
Powered by BTAC
包头仲裁委员会 蒙ICP备05006501号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政府大院西附楼一楼。
电话:0472-5148630,0472-5148631,0472-5148640
传真:0472-514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