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9号)下达后,市政府非常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刚
专门责成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通知提出的意见认真
落实。通过三个多月的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全社会对现行仲裁法津制度了解不够,仲裁意识不强的
现状,把宣传普及《仲裁法》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力求让更多的
人了解仲裁、认识仲裁、参与仲裁。在加大利用原有报刊、电
视、电台、《包头仲裁》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的基础上,加快
包头仲裁网的建设和完善,将包头仲裁网站与市政府网站链接,
扩大网络宣传的覆盖面。确定了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仲裁法》作
为今后普法工作的内容之一。同时要求仲裁委每年要二至三次深
入到旗县区、重点行业和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宣传仲裁法律
制度,普及仲裁知识,规范合同文本,提高市场主体的仲裁意
识,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
时使广大人民群众知仲裁、懂仲裁、信仲裁、用仲裁,努力营造
有利于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仲裁工作的深入开展
仲裁委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行仲
裁法律制度,延伸仲裁触角,积极与旗县区、市工商联、行业协
会、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协调沟通,商讨设立仲裁办事处的相关问
题,决定明年在旗县区、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进行
试点,设立办事处和联络处。以办事处和联络处为载体进行仲裁
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规范仲裁协议,不断拓宽仲裁的覆盖面。
同时积极推行网上仲裁、到基层办案等措施,加快仲裁案件的审
结速度,减少当事人的仲裁成本。
三、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仲裁案件的办案质量
严格按照《仲裁法》的标准选聘仲裁员。利用仲裁委换届的
契机,认真做好仲裁员选聘摸底工作,把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
人士充实到仲裁员队伍中,进一步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提高仲
裁员的公信力。在仲裁员的选择上采用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群众
的监督。加大对仲裁员的培训力度,不定期举办仲裁员培训班,邀
请知名的法学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提高仲裁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
办案能力;组织仲裁员到国内先进的仲裁机构进行学习考察,拓
宽仲裁员的视野,从而形成一支办案骨干队伍。同时建立错案问
责制和考核评比制度,对仲裁员在办案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
严肃处理。
四、加大支持力度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仲裁法律的有效实施
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仲裁委开展工作,
建立常态的工作联系制度。二○○九年十一月三日,仲裁委与市
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联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建立联系工作制
度,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以及有关庭室参加的会议,就仲裁工作
中遇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开展多形式的法
学理论研究,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同时畅通仲裁委与人民法
院各相关庭室的联系沟通渠道,在仲裁裁决撤销、重新仲裁、财
产、证据保全、不予执行审查等方面及时沟通信息,确保支持有
力,监督有效。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