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仲裁指南
 理论探讨
 判例研究
 仲裁课堂
 相关法规
 本站留言
热门关键字:    工行 合作 推行 仲裁条款
 >>相关文章
·包头仲裁委员会简介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仲裁委组成人员名单
·值得重视的我国商事仲裁“判例法
·深圳首宗医患纠纷仲裁案高效结案
·正确认识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仲裁
·首例基民提请仲裁案落槌 南方基
·论仲裁为经济服务与仲裁的司法监
·华北区域仲裁工作座谈会在晋城市
·我会到河北四家仲裁委员会考察交
 >>点击排行TOP10
·包头仲裁委员会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包头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等计算时限的法律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的交付方式约定
·仲裁流程图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约—— 本案合同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包头仲裁委联系会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
·申请仲裁须知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应当提交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浏览正文
第四次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在宝鸡召开
作者:佚名    来源:ss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10 【字体: 】 

 

 

2009924-25日,第四次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陕西省宝鸡市召开。

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袁诗鸣处长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宝鸡市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宝鸡仲裁委员会、沧州仲裁委员会、淄博仲裁委员会、扬州仲裁委员会分别发言,对《关于加强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仲裁机构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仲裁文书规范格式样本》三项内容进行分组讨论,并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进展统计情况做了通报,指出工作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卢云华司长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希望各试点机构继续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

本次会议由宝鸡仲裁委员会承办,包头仲裁委员会作为全国43家试点机构之一,与其它各试点机构共同参加了会议。

 

Tags:0
总访问量
Powered by BTAC
包头仲裁委员会 蒙ICP备05006501号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政府大院西附楼一楼。
电话:0472-5148630,0472-5148631,0472-5148640
传真:0472-514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