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仲裁指南
理论探讨
判例研究
仲裁课堂
相关法规
本站留言
热门关键字:
工行 合作 推行 仲裁条款
标 题
内 容
作 者
录入者
关键字
所有栏目
交流
图片
下载中心
仲裁协议示范条款
相关法规
└ └ 法律
仲裁课堂
判例研究
理论探讨
仲裁指南
└ └ 仲裁规则
└ └ 仲裁员名册
└ └ 申请仲裁须知
└ └ 仲裁流程图
└ └ 仲裁收费表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文章
机构概况
└ └ 仲裁委简介
>>相关文章
·
包头仲裁委员会简介
·
没有损失证据 违约金就不能调整
·
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对《合同法》第402条的再解读
·
09年仲裁年会召开
·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包头仲裁委联系
·
乘客未买票算不算乘客?
·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
第四次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
>>点击排行TOP10
·
包头仲裁委员会简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
·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
包头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等计算时限的法律
·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
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
仲裁流程图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
·
仲裁申请书
·
没有损失证据 违约金就不能调整
·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应当提交
·
申请仲裁须知
·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的交付方式约定
·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约—— 本案合同效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判例研究
> 浏览正文
乘客未买票算不算乘客?
作者:佚名 来源:
首都交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12 【字体:
大
中
小
】
个体车主方文自购一辆
45
座大客车高营运,并为该车购买了较齐全的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期间的某一天,方文在途中接获几名乘客上车,其中的两名乘客刘某和王某因为带有好几件行李,需要把行李放在车顶上。刘某还在车顶上捆绑行李时,司机以为人齐就将车开动,没有防备的刘某因而从车顶声摔下,头先着地造成颅内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交警认定,事故的原因是司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员死亡,应负全部责任。为此,车主方文向刘某的家属支付了丧葬费、赔偿费共计
7
万元。
事后,方文以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
5
万元的保险赔偿金。但保险公司认为:死者刘某是保险车辆的乘客,不属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所规定的第三者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对其死亡不负赔偿责任。
方文不服,就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刘某为第三者,保险公司按第三者保险责任承担
5
万元的赔偿责任。方文所持的理由是:刘某虽然已经在车上,但他还未买票,因此,还不能算是乘客,只能认为是第三者。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约定的第三者责任赔偿自己的
5
万元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与方文就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签订了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刘某在还未买票的情况下 就爬到车顶上去,其没有乘车凭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乘客,所以只能是第三者。依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方文的损失,但合同约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最高限额为
5
万元,应该据此赔偿
5
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
保险公司所持的理由是:事发当时,保险车辆在该地点接获了
5
位乘客,其中
3
位立即上了车,刘某和王某因为带有行李,在征得司机的同意后,两人将行李装上车顶。这已足够说明,刘某和司机之间已经达成了乘车的口头协议,并且刘某已经上到车上,毫无疑问地刘某已是车上的乘客。而乘客是不能适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故要求中级法院判决一审法院的判决无效。
中级法院审理后,采纳了保险公司的意见,认定:刘某已与保险车辆的司机达成了口头上的乘车协议。按民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行为可以采取口头协议等方式。所以,司机与刘某的口头协议是有效的,事发时刘某已经取得了乘客的身份,不再属于第三者,不能按第三者责任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刘某是不是该车上的乘客。从双方所持的理由看,似乎有道理。所以,就出现了两级法院的两种不同的判决。《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合同法》第十条也规定:
“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本案中,司机同意刘某将行李装上车顶,说明他已经口头上承认或默认刘某的作为其乘客,而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刘某自从上了车之后就是乘客而不再是第三者了。
评析:关键是如何认定出事者的身份,即判定他到底是乘客还是第三者。《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规定:口头也可以订立合同。本案中,刘某要求乘车,司机同意刘某将其行李装上车顶,说明他已经口头承认或默示刘某作为其乘客。刘某既然是已是乘客,就不再是第三者。不能适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上一篇:
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下一篇
:
没有损失证据 违约金就不能调整
支持
反对
Tags:
0
总访问量
Powered by BTAC
包头仲裁委员会 蒙ICP备05006501号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政府大院西附楼一楼。
电话:0472-5148630,0472-5148631,0472-5148640
传真:0472-5148630